王國湛牧師


教會處事:應該是民主,還是神主?

舊約聖經士師記最後的一句話說:

25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,各人任意而行(士師記 21:25)

在撒母耳記上 8:4-8,記載以色列的長老來見撒母耳,求他為他們立一個王治理他們,像列國一樣,統領他們,為他們爭戰。撒母耳聽見之後,心中十分不快,走來向神投訴。神安慰撒母耳說:7“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,你只管依從。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,乃是厭棄我,不要我作他們的王。 8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,他們常常離棄我,事奉別神。現在他們向你所行的,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…”。當我們比較這兩段經文的時候,我們不難發現以色列人的癥結,不在乎制度的問題(有沒有王?),而是有沒有尊重神?

世上沒有一種完美的制度,在不同的地方,在不同的情況下,需要不同的治理的方式。有時候就算有一種完美的制度,但如果推行的人出了問題,這完美的也可以變成不完美。以色列人要求一個王:我相信當時的民調一定很高,支持率一定很大,但結果卻不見得好。神沒有責備他們,也沒有攔阻他們,這好像一段破裂的感情,一方提出要分手,對方不管用甚麼方法去挽回,也不見得有用。但神也將他們會面臨的結果告訴他們,任憑他們去選擇。

在教會處事也是一樣,民主是一種方法,而神主是一種態度。如果大家都愛神,都尊重神,民主不失為一種好的方法。因為我們都是平等,都是弟兄姊妹,每個人的意見都應當被尊重。但如果我們想要堅持己見:

19百姓竟不肯聽撒母耳的話,說:“不然,我們定要一個王治理我們,
20使我們像列國一樣,有王治理我們,統領我們,為我們爭戰。”
(撒母耳記上 8:19-20)

那麼,不論是甚麼制度或方法,也不見得有效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