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國湛牧師


生命,愛情,自由

在法國大革命期間,有人提出:“生命可貴,愛情更可貴,但比起自由,兩者都可以放棄”。結果,在疫情流行的今天,我們看見了一場 “生命與自由搏鬥” 的故事:一群禁錮己久的青年,當他們聽到禁制令放寬,便傾巢而出,奔向酒吧,跑到沙灘;不帶面罩,不顧距離,結果造成本己舒緩的疫情,馬上攀升,政府只好再次銷禁。“不自由,毋寧死” 與 “生命可貴” 之間,你便要作出選擇!有時候我們不禁要問:“安全”,是否就等於躲在家中,甚麼事都不幹? ”活得精彩”,“活得有意義” 是否就要冒險,天天活在害怕當中? 如果生命代表安全,自由代表意義,那麼在 “生命” 與 “自由” 之間,是否就別無選擇?心理學家告訴我們:如果你可以找到一個符合以下三種條件的人,就可以不用害怕,或者是死而無憾了!

  1. 找到一個完全了解你,明白你的人

  2. 這個人要無條件的接納你:讓你可以完全的放心和依賴他/她

  3. 他/她永遠不會離開你
結論:除了神之外,在這個世界上,你是找不到這樣的人,所以懼怕是免不了的。我們活在這世上,要面對許多的抉擇,而這些取捨之中却帶來了許多的恐懼和害怕:好像要賺得全世界和享有生命的抉擇,安全與冒險的抉擇,活得更久還是活得更有意義的抉擇……在兩者之中,無論你選那一樣,後果都是痛苦的。

但基督徒却在生命與自由中,加入了愛這個元素,讓我們可以勝過害怕。基督徒相信:完全的愛,就可以驅除懼怕。而神却符合了這三 個條件:

  1. 不是我們先愛神,是祂先愛我們,尋找我們,認識我們

  2. 祂無條件的接納我們,完全的可靠,為我們犧牲

  3. 祂不會死,是長久的活著,與我們同行
*生命的幸福:不在乎活得愈長愈好,而是 “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”(加拉太書 2:20),所以,我們害怕的:不是活得夠不夠長,而是有沒有浪費生命
*人生難免有痛苦,但我們關心的是永恆的將來。目前這些至暫至輕的苦楚,若比起將來極重無比的榮耀,就不足介意了
*生命非常寶貝,有時我們過於保護自己的生命,而結果成為了怕死的奴隸。希伯來書2:15說:基督勝過死亡,“15並要釋放那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。”
*靠著那愛我們的主,我們便可以得勝有餘了!

18在愛裡沒有懼怕;完全的愛把懼怕驅除。
因為懼怕帶有刑罰;懼怕的人在愛裡還未得以完全。
約翰一書 4:18(新漢語譯本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