牧 者 隨 筆

人是神按照自己的形象,通過特殊的行動創造的,是他創造的最高傑作。聖經中簡單地陳述了人類的創造:“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,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。...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,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,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,名叫亞當。(創 1:27; 2:7)。

只有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。 因為神是靈,這個形象與人的屬靈的本質相關。 這個神聖的形象意味著上帝創造了具有理性、情感和道德本性的人。 他擁有意志和選擇的自由。 在他最初的創造中,人處於一種純潔無罪的狀態,他有可能選擇公義或罪惡。 上帝在人身上的形象也體現在他要治理低等的受造物。

神不需要創造人,但是祂為著自己的榮耀而創造了我們,“稱為我名下的人,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。”(賽 43:7),我們和其他的受造物可以榮耀祂,並帶領給祂喜樂。

這個事實保證我們的生命是有意義的,重要的。這也讓我們知道,我們人生的目的必須是完成神創造我們的理由,那就是榮耀祂,享受祂,並且以祂自己和以我們以祂的關係為樂。

但我們的始祖亞當與夏娃因撒但的試探違背了神的命令,從原本的純潔中墮落了; 由此,他們的後代繼承了傾向於犯罪的本性和環境。這是人違背上帝的旨意,決定吃果子的結果。 這種故意的決定導致了罪。

在聖經中,罪被描述為彎曲、暴力、不遵守律法、罪孽、邪惡、違背和叛逆。 罪可以定義為違背上帝的旨意。 罪惡的根源是自私,以自己為中心而不是以上帝為中心。 神不分大小罪、輕罪。 任何違背上帝旨意的行為都是罪(雅各書 2:9-11)。 最大的罪是不相信耶穌基督(約翰福音 3:18)。

關於人,他的身體類似於自然元素。他的肉體生命類似於所有動物的生命。但作為一個永活的靈魂,他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和樣式造的。 應該注意的是,人被造是為了永遠活著。但是在他犯罪之後,他才會身體死亡,歸於塵土(見創世記 3:19)。身體終有一死;靈魂卻是永存的。

犯罪的人被趕出上帝的面,因為聖潔的上帝不能寬恕罪惡。他們的罪使他們與他們的上帝分離。此外,他們的身體要承受生活中的疾病和痛苦。值得注意的是,雖然上帝憎惡罪惡,但他愛罪人。即使在伊甸園,在他對人類宣告審判之前,他也說出了救贖的應許(創世記 3:15)。

唯有神的恩典才能將人帶入祂聖潔的交通中,使人能夠完成神創造的目的。儘管人有不堪的歷史,但他仍然是上帝創造的冠冕。 即使作為一個罪人,他仍是上帝永恆之愛的對象,這從基督為拯救他而死這一事實就可以看見(羅 5:8)。 因此,人在上帝眼中具有無限的價值。從新約聖經中,我們可以看到在基督裏的救贖,使我們即使在今生也能逐漸成長而越來越像神,就如保羅所說的,我們身為基督徒就具有新性格,“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,正如造他主的形象像”(西 3:10)。